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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超标家装公司成被告

健康环保网 05年10月12日 浏览次 【

 本报讯 (通讯 员戴维) 因未能履行“空气环保”协议,扬州一家装公司被客户告上法庭,昨日,该首例家装空气环保案在扬州开庭受理。2004年10月,扬州市民陈某与该市一装潢公司签订了《家庭装潢工程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包工包料为其新房子施工装潢。因担心装修公司购买劣质材料导致室内空气污染,合同中,双方特意对空气环保要求作了约定。装修结束3个月后,陈先生委托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甲醛指标超标。随后,他便与受委托施工的装修公司进行交涉,希望按合同条款给予赔偿 。该公司也对房屋装修采取了补救措施,但陈某并不如意。陈先生认为,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陈某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为其房屋装修的装潢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扬州市区,这也是首宗以空气环保违约将装潢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例。

  据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经审核决定立案,并于昨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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