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已状告甲醛污染治理企业,此类案件在乌市尚属首例
住房装修后发现甲醛超标,屋主请来环保公司治理。治理完成后,屋主再次检测,发现甲醛含量还是超标。9月5日,屋主张先生向天山区法院状告甲醛污染治理企业。此类案件在乌市尚属首例。
据原告张先生说,他花了6万元对位于乌市阿勒泰路的一套85平方米住房进行了精装修。2005年5月,他和妻子陈女士结婚并入住装修后的新房。入住之后,张先生夫妇经常感觉身体不适,手臂、腿、脖子等多处部位莫名出现小疹子,并伴有瘙痒。
2005年8月,陈女士找到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房屋进行检测,发现甲醛含量超出国家标准5倍。双方签订了对房屋内有害气体治理的协议,该公司承诺:经过治理,甲醛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并保证两年内安全使用。陈女士向该公司支付了700元服务费。治理之后,该公司向陈女士出具了甲醛含量达到“国标”的合格报告书。但再次入住后,夫妻俩依然持续出现恶心呕吐、气喘、皮疹等症状。
2005年11月,陈女士发现自己怀孕。2006年5月,陈女士请乌市某环境检测中心检测,发现屋内甲醛含量超标。此后,夫妇俩又找到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3次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甲醛含量都超标。张先生害怕自己出生仅一个月的宝宝会受到影响,便与治理甲醛的环保科技公司多次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决定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联系到环保科技公司的法人王先生,他表示:空气是流动的,对于治理合格后的房屋,家具的增减及其他原因都可能使空气质量再次不合格;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权威部门,但先后3次的检测数据差异较大,公司对此有疑问,他在应诉时会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
据天山区法院法官介绍,在被告15天答辩期之后,该案将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