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黑心钱,宝应的梁某竟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浸泡食品的工业双氧水泡发蹄筋等食品。日前,梁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宝应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
今年5月31日上午,15名身穿制服的质监和公安执法人员,来到事先蹲点侦查的泰南路水发货制作窝点进行突击围剿。
在院内西厢房内,十几只脏兮兮的大缸内浸泡着各种各样的不明液体,地上两只红色塑料盆内浸泡着发制好的牛蹄筋,颜色鲜亮,个头也胖墩墩的。廊檐下,整齐地堆放着7只装满干货的特大蛇皮袋。
为准确弄清水发货浸泡液成分,稽查人员带着样品前往淮安质检所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浸泡鱿鱼、蹄筋、牛百叶的浸泡液均含有甲醛,且超标;蹄筋、鱿鱼浸泡液中含有工业双氧水。随后,水发店老板梁某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间,梁某在家中加工水发产品过程中,在泡发蹄筋时加入工业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并通过干鲜店销售,价值人民币1.5万元左右。
宝应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1月30日,宝应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工业双氧水对人体危害极大
工业用双氧水是广泛用于造纸业、纺织业的一种强氧化剂,人食用了含双氧水的食品,不仅会对人体消化道产生强烈刺激,还存在致癌、致畸形和引发基因突变的潜在危险。
据悉,食品级双氧水约为2000元/吨,其与工业用双氧水的差价高达800~1000元/吨,而通常加工100吨食品就需要20吨双氧水。而本来只需用水浸泡变软就可的干制品,经采用对人体有害的甲醛、双氧水、烧碱等试剂浸泡后,0.5公斤能变成2公斤。
有关专家还特别提醒市民,购买水发货时要谨慎,太白净或太肥厚有刺鼻味道的水发货,最好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