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今天公布了2006年查处的10个食品卫生典型案件。
一、江苏省查处嫌疑人吉广发制售伪劣保健食品案。此案查获75种非法制售的减肥类、改善性功能类食品计33件,货值逾10万元,其经营网络涉及17个省、直辖市。2006年2月22日大丰市卫生局依法责令吉广发停止生产经营,并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非法加工经营的减肥类及改善性功能类食品,销毁尚未售出和公告收回的减肥类及改善性功能类食品,并处以罚没款70662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大丰市卫生局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吉广发等人的刑事责任。
二、河北省查处元氏县兴华食品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据举报,该厂涉嫌使用工业用保险粉漂白藕片。检查中,现场查封工业用保险粉18袋、焦二亚硫酸钠8袋以及成品天然鲜藕片2000余箱。石家庄市卫生局依法责令元氏县兴华食品厂停止生产经营并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产品,销毁1989箱非法加工的鲜藕片,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河南省查处周口市育新街西段育新冷库无证销售猪喉头肉导致食物中毒案。周口市育新街西段育新冷库销售的含有甲状腺素的猪喉头肉引起63人食物中毒。该冷库系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非法进行食品经营,周口市卫生局依法对该冷库处以罚没款7408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河北省查处邯郸市丛台区海城街“玉兰海鲜行”违法销售用甲醛泡制的海鲜产品案。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甲醛液体约200公斤,发现用甲醛浸泡过的毛肚、鱿鱼约130公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毁甲醛浸泡的毛肚、鱿鱼,没收甲醛溶液,并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四川省查处绵竹万兴大酒店细菌性食物中毒案。2006年5月2日晚,在该酒店进餐者中有164人陆续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执法人员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在基围虾菜品和患者的排泄物中分别检出副溶血性弧菌。四川省绵竹市卫生执法监督所依法没收该酒店违法所得16860元,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计67440元,对雇用7名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食品加工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86300元。
六、河南省查处郑州市北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唐舒宁玉叶山药胶囊”违法加药案。根据消费者举报,郑州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检验,“唐舒宁玉叶山药胶囊”违法添加了“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化学合成药物;查出涉案金额近80万元。郑州市卫生局已将该案移交给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