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由于家具产品合格率一直不甚理想,消费者有关家具质量的投诉更是居高不下。为从源头遏制劣质家具进入市场,我国出台了首部“家具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并且规定,自2004年10月起实行家具使用说明书制度,要求2004年10月1日后生产的家具产品,无论是进口家具还是国产家具,必须配上相关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否则不准进入市场。为了使这一制度切实得以顺利执行,家具企业拥有一年的过渡期,也就是说,到2005年10月1日该标准将正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届时,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家具都必须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如今新标准公布已半年有余,这一新规定的实施情况如何?厂家、商家及消费者对此都有什么样的反应?带着这样的问题《建材城HOMART》针对家具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从政策层面、企业层面、市场层面、消费层面以及监管工作等方面展开了较为广泛的调查与采访。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就目前情况看,新规定的实施仍然任重而道远,在规范市场及企业行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方面,不管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是具体到一个企业、一个消费者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家具使用说明》中明确规定,市场上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并且必须通过包装、标牌、标签、说明书等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家具名称必须使用家具行业的常用名称;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特点给出结构、所用材料、性能、使用、保养等内容资料。经销商在出售家具产品时,必须将家具材质、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等控制指标提供给消费者,家具产品如不标明甲醛含量或明示的甲醛含量不真实,商家将受到严厉处罚。
《家具使用说明》内容解读
解读一:甲醛含量 近两年来,因家庭装修或家具散发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室内环境的安全已成为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家具使用说明》要求,今后家具商必须在包装、标牌、标签或说明书上明确标注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消费者可根据“说明书”判断家具是否“健康”。如不标明甲醛含量,或明示的甲醛含量不真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解读二:产地名称 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很多进口品牌家具基本上实现了国产化,比进口家具成本相对较低,但这些家具在以进口品牌销售时不标明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新标准规定,今后,家具销售者提供的说明书中必须标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