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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家具污染第一案

健康环保网 07年07月06日 浏览次 【

    2003年3月,苏州市民张震明搬进新家。然而,入住不久,他发现自己一进房间眼睛就会流泪。他的女儿也反复出现感冒、咳嗽、打喷嚏等症状,而且久治不愈。家中的种种异常现象让张震明把怀疑对象锁定在从新买回的家具上。

  他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室内8个不同地方的甲醛、苯、TVOC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室内空气中TVOC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

  然而,当张震明找到家具厂讨说法时,对方给他出具了由吉林省有关部门开出的“家具为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交涉一下子陷入了僵局。不甘心的张震明再次对其室内进行检测。这次,他留了个心眼。他把书房里的新家具全部搬走,而副卧室里的新家具保持原样。检测结论为:“书房基本达标,副卧室还是甲醛超标7倍。”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都不承认对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于是,法院委托权威机构对张震明的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有家具时,室内甲醛浓度明显超过无家具时室内甲醛浓度,其差值超过了有关国家标准。”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张震明退还家具;被告退还张震明家具款,并赔偿其女儿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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