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樊市某装饰公司近日与市民张殷柱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张殷柱4000元,作为公司造成张殷柱房屋装修污染的补偿。
203年8月,张殷柱与装饰公司签订《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当年11月底,装修工程竣工。放置通风半年后,张殷柱一家于2004年7月入住新房。入住后,张家人感到房间内有明显的刺激性气味,并感到身体明显不适。
2005年初,张殷柱一家搬出新房。2005年7月,襄樊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显示,其新房内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8倍。张殷柱多次和装饰公司交涉,但对方置之不理。去年12月6日,张殷柱一纸诉状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这家装饰公司近日找到张殷柱,提出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