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查出违法排污,缴了10万元罚款后还在继续乱来,我们就每天检查,发现一次罚10万,一个月30天可罚300万!”在昨日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坚决地说。
据悉,《条例》内容丰富 (共9章116条),长度在全国各地环保条例中堪称第一,将于9月1日起实施。
企业天天排污可天天罚
按照旧的环保条例,企业被查出排污,从开出处罚通知到最后罚款一般要一个多月,其间不能重复罚款,不少“老油条”就钻空子重复排污。为此,《条例》全国首创“按日计罚”,排污一天可罚10万,第二天再排可再罚,1个月就能罚到300万。
《条例》还提高了对环境污染者的处罚金额,比如今天夜里查到的夜间噪音,执法部门最高可罚3万元,但是9月1日起提升到5万,污染严重还可加收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排污费。在重大事故上,罚款金额将由原有的10万上限提升到100万。面对大幅提升处罚额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无一人反对。
安装排污电子警察监测
“执法来了我就开,执法走了我就关!”因为使用减排设备会造成成本增加,长期以来,不少企业和执法部门玩“猫捉耗子”,现在这个游戏宣告结束。
《条例》规定,我市重点企业必须安装“排污电子警察”——排污监测设备,并且必须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控中心联网。安装这个设备后,只要企业排除的污染超标,超标数据会立即同步反映到主管部门处,调查也将立即展开。同时,这些数据还将在环保部门的相关信息渠道进行公示,供市民查询。
监管不力 负责人撤职
“我们要把污染企业在媒体上曝光,让社会来监督!”曹光辉表示,《条例》规定,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和污染物排放超标影响严重的企业,将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同时,环保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市环保局称,市民可以通过热线12369投诉相关环保问题。此外,环保部门还对每一项市民投诉编号,市民只需要记录下投诉编号,就可随时查询办理解决情况。
环保重心逐步覆盖农村
“以前我们在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时,垃圾处理厂却对农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曹光辉表示,随着城乡统筹建设发展,环保重心开始逐步覆盖农村。
在农村环保的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加强城市工业污染防治,推进企业环保搬迁,将“蓝天”、“宁静”和“碧水”三大行动覆盖到农村,主要从生活垃圾、饮用水源、畜禽养殖污染和土地污染等方面加强监督,并将环保预警体制推行到农村。
住宅楼有公共烟道可开餐馆
1住宅楼擅建餐馆最高罚2万
我市部分小餐馆的油烟问题一直是让市民头疼的大问题。《条例》规定,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餐饮经营者必须对油烟等污染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而在城区内,只要有公共烟道的住宅楼、综合楼仍可开餐馆,但油烟必须达标。
如果擅自新建或扩建,最高可以处罚2万元。
2无煤区禁止销售使用燃煤
《条例》规定,在划定无煤区和基本无煤区后,禁止在无煤区销售、使用燃煤;禁止在基本无煤区新建、扩建产生烟(粉)尘的燃煤设施。据了解,渝中区已经达到无煤区,其他主城区也已达到基本无煤区。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可处以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3夜间产生噪声最高罚5万
夜间噪声是市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外,高、中考结束前15日内,禁止在市民居住地等敏感区域实施有噪音活动。如有违反,要在5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基础上,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