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信息发布-净化器|空气净化器|车载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竹炭制品|竹炭产品|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治理|活性炭|光触媒|除甲醛|防辐射|防辐射服|水净化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环保生活 >> 健康衣食 >> 衣食环保 >> 正文


质检总局:18种原料不许加工食品

健康环保网 07年03月20日 浏览次 【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15日晚透露说,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将把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食品列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蒲长城说,质检总局明确确定,吊白块、苏丹红、工苏丹红、工业明胶、瘦肉精、工业滑石粉、甲醛、孔雀石绿、硼砂等18种原料,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凡使用者要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查处。行为严重的,不但要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还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更多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电话 010-66562251 89159998 传真 010-66562305

Copyright(C) 北京清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