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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等18种原料将禁用于食品加工

健康环保网 07年03月23日 浏览次 【

  苏丹红事件、孔雀石绿、多宝鱼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曾引起消费者的高度关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食品安全,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再度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吊白块、苏丹红、工苏丹红、工业明胶、瘦肉精、工业滑石粉、甲醛、孔雀石绿、硼砂等18种原料,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
  去年是食品安全的多事之秋,瘦肉精猪肉,红心鸭蛋、有毒多宝鱼频频威胁市民安全,但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惩罚也很有限,如罚款、没收、销毁等,这导致违法的成本低,也让一些危害人民健康的行为屡有发生。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凡使用这18种原料者,要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查处。行为严重的,不但要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还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质监总局始终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针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该局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已经有28大类520种产品全部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而对非食品燃料,总局特别选了苏丹红、化石粉等18种作为严格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凡是使用了这些原料的食品,均不能取得生产许可的资格,即使取得了,一经发现,也一律撤销。
  同时,质检总局还将加大专项的监督抽查,并且通过风险检测以及强制检验等办法,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一经发现所有产品不得出厂,出厂的产品一律强制召回。
  针对目前一些进口食品"以次充好"的现象,蒲长城提醒消费者,应购买从正常渠道进口的食品。进口食品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后,均有“CIQ”标志,这是法定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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