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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首次被列入强检

健康环保网 05年08月17日 浏览次 【

  目前天津市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天津市首部《装饰装修验收检测标准》(暂定名),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并实施,其中首次将装饰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列入强制检验范围。

  据了解该标准属于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新标准规定,今后所有新装修的房屋必须等到室内空气质量、排水管道、电气等一系列重要指标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交付业主使用。

  据透露,新标准适用范围包括,交付使用的新建或经过二次装修的住宅,包括全装修住宅。

  其中首次将装饰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列入强制检验范围,规定室内空气苯含量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09毫克/立方米,游离甲醛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08毫克/立方米。室内空气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其次该标准将严把装修源头。所有建材的排毒量必须通过《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以确保市民能够住上“健康房”。

  该标准还首次对装修验收项目缺陷实行一票否决,其中,A类验收项目为可能影响到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指标,比如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室内空气质量等;B类项目为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指标,比如油漆表面质量、门窗槽口宽度、裱糊壁纸质量、花纹图案的吻合度等;C类项目为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指标,比如局部色差等。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A类、B类不允许存在不符合项目,否则房子就不能被交付使用,C类允许少量存在不符合项,但不得超过12处,否则也将被判为不合格。施工方必须整改,然后复验,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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