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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从大厅翘起的木地板,移向脱皮的墙壁……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大法庭播放的DV中展现了一个非常糟糕的房子。房子的主人是演员兼主持人刘孜,由于房屋问题重重无法入住,刘孜向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退房的要求,并来到朝阳法院参加庭审。
刘孜:三层精装复式无法入住
刘孜说,DV是她于今年5月25日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拍摄的,画面中的房屋位于望京,是一幢3层的精装复式房。2003年8月,她与开发商签约,并缴纳了206万余元的房款。2005年1月9日,她拿到新房钥匙,却发现房屋的装饰、设备乃至基础设施都存在严重的问题。此后的半年,经开发商多次维修,结果还像画面中展现的一样。
开发商:阻止出示污点证据
开发商质疑DV内容的真实性。律师指出刘孜曾于5月20日借走了物业手中的钥匙,到公证来拍摄的期间,只有刘孜一个人拥有房屋的钥匙,“就算她把房屋拆了重装修也没有人知道”。律师认为DV中的狼藉场面是刘孜故意破坏而成。
刘孜又拿出了一个DV还击说,之前他与开发商的交涉中也进行了录像,当时和他交涉的人还说,“两老总住的房子还漏水呢,你这什么时候能修好我们也不知道”等话语。但开发商以超过举证期限为理由,阻止刘孜当庭播放。
法官:劝开发商考虑调解
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接近尾声时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刘孜表示她同意调解的前提是开发商退她房款并赔偿她的损失,而始终咬定不解约的开发商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调解失败后,法官没有休庭,而是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双方。法官指出,根据刘孜的录像显示,房屋状况并非开发商所说的只是“不舒服,但完全可以居住”,而是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虽然开发商提出刘孜自行破坏的怀疑,但没有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因而法官建议开发商考虑调解。
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