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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将被“抽查”

健康环保网 05年01月01日 浏览次 【

  本报讯(记者张洁)元旦及春节期间,省环保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涉及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等10个城市有规模的宾馆、饭店、影剧院等重点公共场所,总计371家。



  据介绍,公共场所装修型污染造成空气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主要包括:二氧化碳、新风量、可吸入颗粒物、苯系物、甲醛等。其中,二氧化碳反映着室内空气质量的新鲜程度;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粒径小于10微米的尘埃,不但能深入人体肺泡,而且表面会带有很多病菌,是病菌繁殖的温床;公共场所甲醛、苯系列等污染物,短期接触会刺激人的皮肤、眼睛,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导致白血病、鼻咽癌等疾病。



  据悉,2003年“非典”及200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省环保局曾对全省主要城市重点监管的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进行了监督检查,全省共抽检425家单位,其中监测项目全部达标的为305家,达标率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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