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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品出口前要先检测有毒物质

健康环保网 07年11月29日 浏览次 【

     从10月1日起,进出口木制品和出口家具已经执行新的抽查检验规定,但部分企业至今仍对这一新政策不知情,因此在木制产品进出口中蒙受损失。南海检验检疫局昨天提醒出口企业,须尽快适应新标准,加强对出口木制品甲醛、防腐剂、重金属等方面的检测,才能降低进出口损失。

  从上月1日起,木制品出口前须进行甲醛、防腐剂、重金属、阻燃性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安全性能检测。进口人造板按100%抽查,出口人造板抽查批次不少于10%,其他不少于5%。

  目前,南海共有200多家木制品和家具进出口企业,其木制产品进出口在全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该政策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南海部分企业还是不熟悉新规定,往往因此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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