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4日,大连荣获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成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十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确立了“环境立市”、“环境兴市”的方针,不断巩固和深化环保模范城成果,使环境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大连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了。
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大连市的GDP由1997年的821亿元提高到2006年的2569亿元,增长了2.13倍,而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和烟粉尘排放量却不升反降,分别削减了19.5%、37.9%和46%。2006年,大连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1.5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用水量43.4吨/万元,均位居全国前列。
环境优势助推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新兴产业、吸引世界的目光,打开了大门。今年夏季达沃斯在大连召开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过一段发人深思的话:“夏季达沃斯之所以选择在大连举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这里环境好。1000多位重要的外国客人来大连,不仅要看企业,还要看蓝天白云,看大连的环境、节能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