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全装修房”建设的强制标准导致装修工程质量差。自从国家建设部推出“大力推广四新技术,打造节能省地型住宅”政策以来,对于全装修房的质量问题、验收标准等,没有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建设部出台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这个《导则》是一个参考性规范意见,不具有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效力,对开发商的不规范经营没有约束力。
因此,除了一些注重自身品牌、讲求企业责任的开发商能参照《导则》进行全装修房建设之外,大多数开发商都在装修环节上不重视装修质量,甚至有少数开发商一方面向装修工程商、材料供应商拼命压价,一方面还以“豪华全装修”名目抬高房价,通吃了其中的利润,导致了装修工程质量及所用装修材料质量参差不齐,质量问题屡见不鲜,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一些开发商为了牟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将原本所建的毛坯房经装修后作为全装修房出售。这类所谓的全装修房,由于监管空白,装修施工随心所欲,使用的材料不按合同约定,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卖方市场的状况使消费者无法行使选择权,只能忍气吞声,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格式合同。
全装修房推进目标未实现
毛坯房由于二次装修所带来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弊端日益显现,建设部于2002年7月18日出台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要求各地积极推广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即全装修住宅。
同年,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十五计划》中要求:2005年上海除别墅和个别区域外,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上海市建管办、市标办等单位在质量验收、设计标准方面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对结构已建,后做装修的住宅验收制定了相关政策,减少重复施工和资源的浪费。有关部门先后制订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监理要点》、《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装修住宅的试点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此后又发布《新建住宅全装修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到2005年,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的目标。
然而,由于房价上涨和全装修房本身引发的种种问题,这一政府推进基本实现新建商品房全装修的目标却未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