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谭某、苏某夫妇委托当地某装修公司对其住房进行包工包料装修,后搬进新装修的新房居住, 3 个多月后苏某突然流产。经检测分析,谭某夫妇认为胎儿流产系装修污染造成,今年 6 月将佛山某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已付的装修费、拆除施工费、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 86000 多元(后来又追加重新检测费用 3100 元)。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于今年 8 月初与 11 月初两次开庭,并于 12 月 3 日 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装修商对原告室内装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回原告装修费用 1.9 万元,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 8791 元,并支付原告 2 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谭某夫妇于今年 1 月聘请了一家检测机构对新房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新房客厅卧室空气中甲醛浓度均超标,其中主卧室超过国家标准 4 倍多。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而终。法院随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测定,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