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为规范唐山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0月底,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标准,唐山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幼儿园、学校、商场、饭店、医院、电影院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为加大对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及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唐山市质监局此次对重点公共场所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