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初,河北的张先生买了一辆轿车,但发现车内气味异常,向销售商咨询后,说是新车有些味道是非常正常的,没关系,张先生也就没有深究。可到了10月份,张先生的头部开始出现一些不正常的头屑,全身一直发痒。后来症状逐渐加重,今年1月份被医院确诊为牛皮癣,最后他把目光集中到新车上。
为了彻底查明事实真相,今年4月5日,顾先生委托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车内的甲醛、苯、TVOC含量进行检测,检查结果为车内空气中游离甲醛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不合格。6月30日,为了证明是汽车出了问题,顾先生再次委托检测,这次封闭的时间为“太阳照射3个小时”。检测结果车内游离甲醛浓度为0.268mg/立方米,而国家标准为0.08mg/立方米,超过了2倍之多。
7月8日,顾先生将汽车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汽车销售商退回购车款及相关费用13.8万元,支付医疗费13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