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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

健康环保网 06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 浏览次 【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Ecotypic Textile ( HJ/T 307-2006 代替 HJBZ 30-2000 2007-01-01实施)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纺织品在制造和消费过程中甲醛、重金属、有毒染料、挥发性物质的释放等对环境、消费者健康带来的危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纺织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经防蛀整理的毛及其混纺织品外的所有纺织品。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HJBZ 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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