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668—1996
代替 GB 9668—88
Hygienic standard for gymnasium
1 主题内容与适用于范围
主题内容规定了体育馆内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观众座位在 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
2 引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
体育馆卫生标准值
| 项目 标准值 | 项目 标准值 |
| 温度, ℃ 采暖地区冬季 ≥16 相对湿度, % 40~ 80 风速, m/s ≤0.5 二氧化碳 ,% ≤0.15 甲醛 ,mg/m3 ≤0.12 |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0.25 空气细菌数 a.撞击法 ,cfu/m3 ≤4000 b.沉降法 ,个 /皿 ≤40 照度 ,lx 比赛时观众席 >5 |
3.2 卫生要求
3.2.1 体育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空调时观众席的新风量每人每小时不低于 20m3。
3.2.2 体育馆内禁止吸烟。
3.2.3 根据观众厅的座位数分设有相对蹲位的男女厕所 ,厕所应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并无异味。
3.2.4 供观众饮用的水须经消毒 ,其水质应符合 GB 5749规定。
3.2.5 应采用湿式清扫 ,及时清除垃圾 ,保护环境整洁。
3.2.6 公用茶具、口巾等要在专用消毒间消毒,消毒的茶具应达到 GB 9663 中表 2的要求。
3.2.7 体育馆作其他公共场所使用时应执行相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武汉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天津市防病中心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