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民二庭庭长魏锋:日常生活中,因为业主的违规装修,导致其他相邻业主的住宅出现安全隐患,从而引发矛盾的案例也不少。因此,业主不能只追求室内环境的优雅和舒适,也要考虑房屋的承受能力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以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其中购房后对房屋的装修便是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如果此项权利与同一建筑物上其他房屋有密切关系、存在共同利益,业主在合理使用自己房屋的同时不能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在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改造时,如果装修行为可能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业主应及时停止并进行补救。
业主进行装修时,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改变建筑物结构造成损害的应采取措施恢复原状,并赔偿其他业主的损失。一些业主认为,只要自己获得了房屋的产权就有权利改变房屋的结构,这种理解不全面。